广昌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广昌户籍(本县在职国家干部、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2、具有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文化程度等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2008年度广昌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全日制普通院校2008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报考人员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3日至5月15日,报名费200元,面试费100元。
3、招聘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4、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长审定。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考试内容: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专业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详见《2008年度广昌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面试: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为专业实践技能面试,其他单位均为公共科目面试。
笔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笔试的折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
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成面试答辩考评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40%、30%(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计生委乡镇计生所医务人员、水利局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为10%、60%、3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参照《抚州市200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七、聘用
从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原在职人员3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含原在职人员试用期间)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保存人事关系。试用期间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原在职人员退回原单位。试用期间,原在职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福利由聘用单位发放;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聘用单位发放。
附表:2008年度广昌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联系电话:0794-3622236
广昌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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